各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(全民学习服务中心)、市、县(市、区)电大、山东省社区教育联盟各成员单位:
为进一步发掘我省社区教育先进典型,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,打造我省社区教育发展的“中坚力量”,推进新时代社区教育内涵式发展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批山东省社区教育实验、示范基地遴选活动。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电大、山东省社区教育联盟各成员单位均可申报(已获相应称号者不再申报)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1 年 5 月 12 日—9 月 10 日。
三、遴选程序
1.以市为单位,各市、县(市、区)电大、各联盟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社区教育实验、示范基地评估指标体系(附件 1、2),如实填写实验基地申报表(附件 3)或示范基地申报表(附件 4),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发送至本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(全民学习服务中心)。其中,示范基地的申报范围,原则上仅限于已批准设立的实验基地,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此限制。
2.各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(全民学习服务中心)负责汇总本市各单位上报材料,并参照各评估指标体系标准进行量化打分,于9月10日前择优推荐给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(电子版发送至:sdsqedu@163.com,纸质版邮寄至:济南市舜耕路 10号319室,联系人:温智嵩,宁雪文,联系电话:0531--82626712)。每个市推荐的示范基地、实验基地各限3个以内。
3.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将对各市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量化打分,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,提出考察意见,确定入选名单。
4.通过“山东终身学习在线”对入选的示范、实验基地名单进行公示、公布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各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(全民学习服务中心)请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活动,转发通知、公布邮箱,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。
2.鼓励期满 2 年的社区教育实验基地自愿申报示范基地。
3.各申报单位自申报之日起,应积极做好专家组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。
4.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,对山东省社区教育实验、示范基地在政策争取、资源共建、师资培训、 宣传推广、活动组织、项目承接、业务学习考察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。
附件:1.山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基地(动态)评估指标体系
2.山东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(动态)评估指标体系
3.山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基地申报表
4.山东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
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
2021年4月28号